淄博购房,可“以旧换新”!

来源: 鲁中晨报2023-09-08 14:21:2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加快存量房与新房的置换,助力淄博市居民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生活方式转变,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和淄博市房地产经纪与评估协会联合发起了“以旧换新”省心购房活动,9月6日,“以旧换新”省心购房企业签约仪式举行,淄博市首批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签署合作协议。

“以旧换新”省心购房

“以旧换新”,即旧房换新房,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联手,加速存量住房销售成交,优先提供优质房源,以满足购房者置换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以旧换新”基本流程为:

1.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意向客户沟通置换需求,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2.意向客户选择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的新房楼盘选定新房。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意向客户签订三方协议,并向新房项目交纳新房意向订金。

4.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存量住房进行查证、验房、实勘等。

5.意向客户完成新房购买手续。

“这是对全市房地产行业服务的一次革新,将有效推动改善置换房屋的脚步。”现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得到了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积极响应,纷纷表示,将会着力研究一客一策,按照客户需求不同,研究制定合理的房屋置换方案,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做好房屋置换全流程工作。下一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推动该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正确引导社会消费预期,不断规范行业秩序,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